返回首页
求书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番外(二)暗恋

2010年夏,宜江一家名为乘风的艺术机构一楼,看起来冷肆又忧郁的少年在弹着钢琴,他冷白的手指落在黑白琴键上,自由随性。

琴房对面是一间舞蹈室,他琴弹到一半,对面就有人的哭声传出来。

烦得要死,真的。

哭声每天都有,他也不是什么爱忍的人,不爽了就说呗。

他真这么做了,走到对面,还礼貌的敲了个门,里面的舞蹈老师让他进,少年刚打开门,那张好看的又烦躁拽野的脸在看到舞蹈室里哭泣的女孩,他愣了下,什么话也没能说出口。

那个哭包就这么点大,感觉随便一捏都能把她捏死。

扎了个圆圆的丸子头,小鹿斑比似的眼睛里装满了泪水,小嘴也撇着,可怜兮兮的。

舞蹈老师问了少年一声,“柯烬?怎么了?”

少年偏头过去,摇了个头就把门关上了。

后来他慢慢习惯了这个哭声,其实哭得也挺好听的,有一天她没哭了,大概是跳的好了。

柯烬还蛮想笑的,练这么久还练不好,那真是笨蛋了。

也挺佩服她的,蛮有种,疼成这样还能坚持练下去。

他随便翻了一下曲谱,看到一首叫《angel》的歌,他弹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出了琴房的门,他看见哭包小手牵着一个男人的大手往前走,男人左手上还提着一个小蛋糕。

小哭包今天笑的可开心了,得意得要命,笑得嘴角的梨涡都出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看她笑得这么高兴就特想把她欺负哭。

“爸爸,我今天跳得很好,我把那个最难的动作做好了,老师都夸了我!”哭包在男人身旁求夸奖,特别幼稚。

也像个骄傲自信的小公主。

柯烬偏头轻笑了一声,他看见男人摸了摸哭包的脑袋,宠溺的说:“我们家柠柠当然最厉害了。”

还柠柠,干脆就叫爱哭鬼得了呗。

无论女孩跳的怎么样,她每天都能得到父亲奖励的小蛋糕。

原来她这么喜欢吃蛋糕啊。

两个月后,哭包没再来过艺术机构,他其实没什么感觉,就是觉得有那么一点,就都算不上不习惯吧。

他很快就把这事儿给忘了,直到他发现哭包出现在他所住的别墅区,哭包还跟他上了同一所高中。

他发现她变得特别不自信,她甚至不敢直视人的眼睛,他看到信息表上的信息时,他愣了一下。

岑溪,十五岁,孤儿。

不过才五年,一个才这么点大的女孩经历了什么才会变成这样?

他常常出现在岑溪的面前,他有意看向她,在升旗台上,在操场,在篮球场,在食堂……

潭遇这个二缺就喜欢循着柯烬的目光看,还特傻的问一句,“烬哥,看什么呢?”

柯烬垂着眼,挑着餐盘里的菜,淡淡的回了一句,“看猫吃饭。”

潭遇眯了眯眼又看过去,哎?还真有只橘猫在那吃东西,但这有啥好看的?

柯烬什么时候变这么无聊了。

后面一段时间,他每天站在五楼东侧的拐角就下意识往下看。

他会在艺术楼三楼弹点好听的音乐,蛮让人放松的,他难得有这兴致。

他看见女孩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他碰见了和许博睿吵了一架的林筱棉,把一颗柠檬汁水糖给她。

他说帮他一个忙,告诉那个哭包,柠檬很酸,酸过了就不难过了。

少年不明白什么叫做喜欢,他在日积月累的发现中让量变成了质变,他变得很想欺负她,又特恶心别的男人和她讲话。

他知道岑溪在这五年经历中早就变得多愁善感,他其实挺不想在高中三年就强行走进她的生活里。

可女孩在一步一步陷入危险,她甚至开始堕落。

岑溪似乎从来没想过为什么高一一年都没遇见的混子,高二突然就出现了。

那是因为高一一年,她的身后都有一个人护着她回到家。

少年喜欢穿黑色,喜欢用卫衣帽子套头上,侧面看只能看见他高挺的鼻梁和清晰的下颚线。

在女孩不知道的另一条路上,有人替她成为背景。

职校那群人听说过柯烬,但没想到他打架能这么狠,干过一次架后那几个混子见柯烬还会递根烟。

柯烬觉得那群人特中二,他说,岑溪这人他们惹不起。

要不是陈嘉言想过对岑溪做那些龌龊事,大概后面他策划的一切偶然都不会发生。

他感觉暗里护着一个人远远不够,他这个人本身就够野够张扬的,既然是要明目张胆,那干脆直接点,他就是要告诉所有人,岑溪是他这边的,他们的确惹不起。

他还要岑溪记住他这个人,让她跟着他一起站在顶峰看光。

岑溪害怕站在被人看着的大舞台,可从前在舞台上跳舞的她不是这样的,他就是要带她找回自信,让她看清原本的岑溪该是什么耀眼的样。

岑溪没有认真看过柯烬在她ccd里的照片,其实他的目光一直放在她的身上。

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他都给她回应。

他一开始觉得岑溪可以不做乖顺软弱的女孩,后来他觉得无所谓了,那他来给她解决所有让她难过的事。

岑溪到现在都不知道,那个走在高处的少年为了保护她做了多少。

他每天请两节课的假,捧着一堆《未成年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助告知书》、《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支持起诉申请书》来回跑。

他去了宜江市司法局找他的姑姑柯迎,去了艺术团找团长,他只是想女孩能不要再受到伤害。

这些事难道做得很简单吗?难道靠他家里的背景和权力就能不靠证据走法律吗?那不可能。

结果到头来岑溪说不要他了,他感觉自已那会儿真他妈想死。

原来这叫喜欢啊?

喜欢一个人,真是容易让人难过又高兴,她说要和他分开,真的比死了还难受,她勾勾手指,给她当狗都行。

第一次逗她,他觉得她巨可爱,想掐死她,把她弄哭。

第一次把她拐回家,那个时候就有点想亲她。

第一次真亲到她了,她的嘴唇软得要人命,给他耳朵都他妈整红了。

第一次跟她做了,他觉得这辈子没她都不行。

行呗,他就是败给岑溪了。

这样乖的女孩,优秀又可爱,坚韧又努力,漂亮且温柔,谁不会喜欢?

少年终于也能得偿所愿,他说他很荣幸有能力成为她的背景。

从此护她一生,伴她一世,爱她生生世世。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