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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大小姐是天生的匪盗

黄霸天死了。

被一支箭射进后脑勺当场暴毙。

他身下的花魁亲眼目睹了这一场景,吓得睁大了双眼,脑中一片空白,等其他人的喊叫声响起她才恐惧地把死透了黄霸天推开。

“死人了,死人了。”

黄府一片混乱。

正院里还剩半口气的黄老爷听闻自己的儿子被人杀死了,那半口气没喘上来,喉头一梗嗝屁了。

两个主子前后脚死了,管家眼珠子一转起了心思,找了块布把黄家剩下的值钱玩意卷一卷,带着妻子老小逃出黄府。

其他下人看管家都逃了,当下管不了那么多,能抢得到什么抢什么,然后卷了包袱一起逃了。

树倒猢狲散,顷刻间刚才还热闹的院子里只剩下黄霸天的尸体和躲在角落吓得瑟瑟发抖的花魁。

“你怎么还不跑?傻了?”

秦白雪去而复返,好奇地看着花魁。

花魁惊魂未定地看着她。

“你是谁?”

“我是府里的下人,回来看看这里有没有值钱的玩意儿,拿了好去逃命。”

花魁木然的点点头,指着自己的梳妆台说道:“那里有些首饰,你拿一些,给我留一些。”

“好啊,你真是个好人。”

秦白雪走到梳妆台前,打开花魁的首饰盒子,准备拿几样首饰,忽瞥见铜镜里有一道细微颤抖着的身影在逐渐靠近。

她嘴角弯了弯,转身把一根牡丹簪子插在了花魁的发髻上。

“鲜花配美人,这根簪子配你正好。”

花魁错愕的看着秦白雪,右手缓缓抚上那根牡丹簪子。

这根簪子是一位故人相赠,那日他也说了这样的话,可是那个人却再也没有回来百花城。

她等了一日又一日,日日戴在头上的簪子被她取下来放进了首饰盒子的最底层,没等到那个人回来,他送的东西也变得碍眼。

没想到会是在今日重新戴在了自己的头上。

花魁红了眼圈。

“唔,你还是快些走吧,等捕快来了你就走不了。”

秦白雪扯了一块布,把首饰盒子里的首饰都倒在了那块布上,团起来打了个结交给花魁。

“本来我想拿一半走的,不过看你哭的这么好看就都给你吧。”

“你不要吗?”

“不要。”

秦白雪把包裹给了花魁就走。

她准备去其他院子里看一看,狡兔三窟,黄家肯定不止一个库房,说不定还有地下室之类的场所,不能放过。

府里到处可见卷了黄家财宝逃命的奴仆,有抱着一对花瓶的,有扛着一把黄花梨木椅的,也有因为争抢银钱打起来的,好不热闹。

秦白雪看得兴起,给打架的两人鼓掌加油,路过的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她也不在意,继续在府里溜达。

黄府己经乱成了一锅粥,黄家父子的尸体没有人管,也没有人想起要去报官,正好方便了秦白雪。

几个院子找了个遍,明面上的财物都被洗劫一空,没有发现暗室,地下室之类的。

路过关押铁牛的屋子,秦白雪顺手把锁给劈了,然后潇洒走人。

铁牛听见动静跑出来一看,门前连个鬼影都没有,可他就是有种感觉,一定是老大来救他了。

肯定是。

“爷,门开了,咱们走。”

李老头好了不少,这会儿眼睛是睁开的,神智算清楚。

“铁牛啊,黄老爷家这是怎么了,守着咱们的人呢?”

“我也不知道,不管了,先走吧。”

铁牛受了伤,蹲下身时扯到了伤口,他呲了呲牙,忍着痛背起人往外面走。

他们一路畅通无阻出了黄府,在路上还捡到几两碎银子和一个沾了血的包裹。

铁牛回头看一眼冒着火光的黄府,转身背着人走进夜色中消失不见。

秦白雪在一个荒废的院子里找到了暗室。

里面有一些金条和一箱子珠宝,把这些收进空间她放了一把火然后离开黄府。

全程隐在暗处的秦英以及其他护卫:。。。。。。。。

大小姐真的很适合去当匪盗,这胆量,这手法,简首炉火纯青。最后还防放火消灭罪证,任谁都不能在一堆废墟中找到什么证据。

厉害的!

暗室他们没有跟进去,只在外面等着,要不然看见金条在秦白雪面前凭空消失,不得吓半死。

“你们两个去跟着大小姐,保护大小姐的安全,我去和二公子汇报。”

“是。”

秦白雪干完这一票就回了百花客栈,从窗户爬进屋里,换掉脏衣,滚上床就睡。

第二日。

秦白雪迷迷糊糊睡醒,听见屋外有不少人在说话,都在议论昨晚黄府的大火。

她坐起身,张大嘴巴打了个哈欠,掀开被子下了床,然后收拾一些行李,准备去昨天新买的庄子上住下。

“长姐。”

秦熵兴冲冲推开门进屋。

“大呼小叫作甚!”

“长姐,家里来信,母亲己经能下床,一日三餐都能吃下一些东西,身体在渐渐好转。”

今早京城刚送来的信,他一看完就跑过来和秦白雪说这个好消息。

秦白雪嗯了一声,问他:“你还不回京?”

过几天就开始变天了,要是再不出发,等到冰雪封路就要被困在路上了。

“我己经决定不回去了。”

“你说什么?”

秦白雪想自己是不是幻听了,掏了掏耳朵。

“长姐,我决定了,留下保护你的安全,只要你活着娘就能好好活着。”

说的是什么屁话。

秦白雪努力回想书中剧情,奈何剧情在她脑子里越来越模糊,只能记住一些大事件,其他的一概记不清了。

书里的秦熵有这么粘人吗?

“你不可以留下。”

“长姐,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秦白雪背起包裹出了门。

秦熵追在她的身后问道:“长姐这是要去哪里?”

“我买了地,自然是去我自己的房子住。”

“这么快?”

“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长姐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

一辆马车踏着晨雾由远及近驶来。

驾车的是一位魁梧男子,他戴着斗笠穿着一件藏青色的褂子,露出结实有力的双臂。

马车里坐着两人,一人扎着高高的马尾,一根桃木簪子固定发冠,眉毛浓淡恰好,眉梢过了眼角,眉眼之间英气勃发,鼻梁高挺好似山峦起伏。

若是有小姑娘在此,一定会尖叫出声。

毕竟这么帅的人他们只在话本里见过。

另一人和先前那人的长相有三西分相似,他的眉眼更加阴柔一些,嘴唇略薄,他正看着身边的人发呆。

英俊男子蹙起了眉,不耐烦道:“秦熵,你是不是狗皮膏药,怎么到哪里都要跟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