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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之胎异

在粤东地区,有这样一种风俗:女孩子长到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会在闺阁中结下盟誓。一般是十个人结为一盟,被称为 “十姊妹”。不管家境贫富,也不论容貌美丑,她们之间簪子、耳环等首饰可以互通使用,衣服、饰品也能共享,彼此之间相处融洽,有着深厚的情谊。

等到她们出嫁之后,遇到急事或者困难,都会相互扶持;面对是非曲直,也会相互袒护。但凡公婆不慈爱、丈夫不和睦、叔伯妯娌之间相处不融洽这些事,就算是父母兄弟都不敢过问的,只有这些结义的姊妹会去过问。所以在闺阁女子的圈子里,这种情谊根深蒂固,难以动摇。即便是那些威风凛凛的丈夫,面对妻子和她姊妹们的情谊,也得收敛自已的脾气,更何况其他人呢!

在某县,有一户官宦人家的女儿到了及笄之年,许配给了一个豪门大族。忽然有一天,她出现了反酸的症状,肚子也开始有动静,她的父母都十分怀疑。然而,这家的家规向来森严,家里连未成年的男童都没有,只有她结盟的一个姊妹,因为家境贫寒、无依无靠,被她请求父母留在家中抚养。她们白天共用一个绣筐刺绣,晚上睡在同一张绣榻上,除此之外,家里再无外人。父母实在想不到会和这个姊妹有关,就把这当作一种疾病,请来医生诊断,可医生们都无法判断病因。

没过多久,女子到了生产的时候,竟然真的生下了孩子。一时间,各种议论纷纷扬扬,家里的丑事被传得沸沸扬扬。男方是豪门大族,实在不堪忍受这种耻辱,于是把这件事告到了县令那里,想要解除婚约。女方家也感到十分羞愧,却又无法辩白,甚至想把女儿处死来洗刷耻辱。

只有女子的姊妹们不忍心,写了状纸递到县衙,为她申诉冤屈。一群女子像娇啼的鸟儿一样,在公堂上痛哭流涕,县令也无法做出判决。这件事传到了巡抚那里,巡抚派专员一同审讯,可还是无法定案。

当时,少司寇某公到粤东任职按察使,他阅历丰富、处事周详,记忆力超群、见多识广。他对下属说:“为什么不让稳婆去检查一下这个女子呢?如果她还是处子之身,这个案子就不难立刻判断了。” 下属们听了,都暗自偷笑,他们觉得,生孩子的时候,没有出现破裂等情况,或许还有可能,但从没听说过生了孩子之后,还能保持处子之身的。不过,他们还是奉命让稳婆去检查,结果稳婆都回报说女子是处子。

下属们还是担心稳婆说的是假话,就各自派家中女眷一同前往查看,结果也都说女子是处子之身,这才相信,可心中的疑惑却更深了。下属们把这个情况汇报给某公,某公听后,沉默了很久,突然问道:“那个胎儿难道有什么异常吗?” 下属回答说:“之前看过,胎儿虽然没有生机,但形体和人一样。只是四肢和身体都是空空的,就像蝉蜕下的壳,又像皮革制成的袋子,好像完全没有骨肉,我们就对这一点感到很疑惑。”

某公听后,叹息着说:“只想着做官,却不学习知识,差点冤枉了人。你们实在是有所不知,这是两个女子同居,阴气相互交感的现象。” 众人请求他详细解释,某公只是笑着不说话,让官吏到库房取出某年的官府档案,给大家看。其中有一件事,和这件案子简直如出一辙,众人这才恍然大悟。

原来,女子年纪渐长,对男女之事也有了一些了解,私下里和女伴模仿男女之事。虽然都是女子,但她们之间真气流通,所以也会有怀孕的情况。只是因为没有男女之间真正的交合,终究不是正常的受孕方式,所以才会让这个孩子虽然孕育成功,却像没有果核的李子一样,徒有其表。

下属们听了,都十分叹服,于是定下了这个案子,男方家也没有异议。几个月后,男方家把女子迎娶过门,夫妻二人相处和睦。后来,女子生下了几个孩子,这些孩子都健康成长,和之前那个只有皮囊的胎儿截然不同。

外史氏说:关于奇异的受孕方式,像踩巨人脚印、吞鸟卵等,在古籍记载中数不胜数,当然不止这一种特殊情况。只是两个女子之间,竟然能产生类似阴阳调和的现象,人们大多从未听说过,所以才会感到震惊。然而,如果没有某公的学识渊博,又有谁敢做出这样的推断呢?还有人曾开玩笑对别人说:“女子也要先学会养育孩子,然后才能出嫁。” 有了这件事,倒是可以补充贤传中没有记载的内容了!